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白孟尧 特约记者 刘雪琴 通讯员 刘虎 汪勇)私自搭建玻璃阳光房不仅有损市容环境,还成为悬在居民头顶的安全隐患。5月28日,十堰武当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溜西门村三组一处20平方米的违建玻璃阳光房进行拆除,有力打击了“三违”势头,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
据了解,5月27日,武当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规划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溜西门村三组张某擅自搭建玻璃阳光房。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核实,并对张某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立即自行拆除。
5月28日上午,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再次上门巡查时发现,张某并未按照规定自行拆除违建的玻璃阳光房。随后,执法人员耐心地向张某妻子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对玻璃阳光房进行拆除。
随着武当山“三违”治理工作的纵深推进,特区城管部门表示,在严厉杜绝新增违法建设,保证“新增为零”的同时,将扎实推进存量清理,并建立健全控违、查违、治违的长效机制,实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高度重视“三违”治理工作,压实责任,加强巡逻力度,严控违建源头,坚决落实第一时间拆除的目标。”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规划中队中队长陈高兵表示。
编辑:喻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