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喻波 通讯员 尹振宇 徐明国)“这件事我的确做错了,我现在也很后悔,当时不应该见财起意,以后不会做这种傻事了,好好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希望公安机关对我进行从轻处理。”在公安机关,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事情还得从10月10日那天说起。10日16时许,汉江路派出所接到龚先生报警,称他在十堰市张湾区某酒店给孩子办满月酒时装在包里的礼金被偷了,被偷的两个红包里有现金大约8000多元,请求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接警后,汉江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到达事发地酒店后,经了解当天龚某在该酒店四楼给孩子办满月喜酒,下午15时20分左右,因小孩饿了,龚某陪同妻子来到四楼休闲区给孩子喂奶,大约15时40分的时候,龚某的爱人要上厕所,于是夫妻两人就都起身离开了休闲区,却把自己带来的包忘在了酒店休闲区靠墙边的茶几上。
就在这时,在该酒店三楼参加亲戚孩子满月酒的陈某,吃完饭后,闲着没事,就带着他的孙女来到酒店4楼的大厅休闲区玩耍。
监控显示,在15点45分左右,陈某无意间发现凳子旁边的茶几上有一个黑色的包,陈某见旁边无人,就把这个黑色的包打开了,发现包里面有几个红包,这时陈某就顺手拿了2个红包放在了自己的裤子兜里面。
随后,陈某就离开了凳子,带着孙女继续在大厅里闲玩,过了一会儿,陈某心里想着到卫生间里看看红包里边有多少钱,然后就把孙女交给了妻子,陈某一个人来到了四楼的卫生间。
在酒店卫生间里,陈某先数了一个红包,红包里边有3000多块钱。然后陈某顺便上了个厕所,还没等从卫生间里出来的时候,处警民警就到了现场,当民警对陈某进行盘问,陈某从自己的上衣兜里掏出了一沓现金,称这是我自己的钱,不是偷来的。
在民警收集到扎实证据后,陈某感到自己的行为漏馅后,放弃了负隅顽抗,主动低头承认了这些现金是自己在酒店的大厅一个包里偷来的。据进一步调查和清点,陈某当时偷的两个装钱的红包,一共有83张100元面额的纸质人民币,合计金额8300元。
下午17时许,龚某的爱人来到汉江路派出所领回了自己被盗的礼金,并对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迅速破案,为民服务的做法表示感谢。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李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