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全面提升林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以“林长制”促“林长治”

时间:2021-12-21 09:36 来源:十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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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印发《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推行林长制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分工科学、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工作机制。市级林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级副林长由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和副市长担任。

我市将从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科学推进国土绿化、严格防控森林灾害、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林业改革创新等七个方面,全面提升林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强化资金保障,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将林长制督查考核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范围。

据了解,我市林地面积达290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3.5%,是国家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也是国家生态重地、湖北生态主战场。目前,我市已建立林长制会议制度、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和林长制督查考核制度,从体制机制层面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目标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林业治理新格局,切实“增绿、护绿、管绿、用绿、活绿”,以“林长制”促“林长治”,为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基本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十堰日报 记者 王雁博 通讯员 陈文博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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