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1年12月21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宏(湖北汉川人)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1年12月21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少军为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宏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年12月21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王宏(湖北汉川人)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少军为十堰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1年12月21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刘少军为十堰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备案。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余世明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21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余世明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余世明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孙惠波同志辞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21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孙惠波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孙惠波同志辞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学武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21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学武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学武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由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报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1年12月21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王宏(湖北十堰人)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谭丹平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卢鸣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1年12月21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余书金、方小刚的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21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批准免去郑轩的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二、批准免去黄德胜的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汪朝晖为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批准免去蔡健的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董可飞为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批准任命蒋志刚为郧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五、批准免去汪朝晖的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侯小丽为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六、批准免去刘青华的竹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井家坤为竹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七、批准任命杨斌为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批准任命殷耀刚为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