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 十堰又有10家单位被点名

时间:2022-01-05 17:06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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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五创办、市城管执法委工作部署,依据《关于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知》(十五创办发〔2019〕7号)的相关要求,市“门前三包”工作专班于2021 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对城区重点道路权属(责任)单位“门前三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发布检查结果情况通报。我市共有10家责任单位因落实不力被通报。

《通报》指出,以下权属单位和责任单位的下列点位存在问题,分别是:

人民中路62号:人行道非机动车乱停放;绿化带内拖把乱晾晒;责任区内有散落烟蒂。权属单位是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是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园路21号:责任区内有散落烟蒂和废弃物;张湾区民政局门前车辆乱停放;花坛内有白色垃圾。权属单位是张湾区民政局,责任单位是张湾区民政局。

吉林路12号:味坊小吃店、鑫源商店、陈罗每日鲜超市门前责任区内有烟蒂和纸屑、有多处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权属单位是国药东风茅箭医院,责任单位是市卫健委。

人民南路1号:三堰客运中心站门前有多处烟蒂和废弃物。权属单位是十堰亨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责任单位是市交通运输局。

车城西路157号:米洛洛门店前非机动车乱停放、飞线充电;漫天星饭店门前有散落烟蒂和废弃物。产权单位是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责任单位是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方山路10号:恒达家私城门前拖把乱晾晒;博特汽车维修中心、极兔速递店、岔河村委会门前机动车乱停放;祥和汽配门店前衣物乱晾晒。产权单位是岔河村委会,责任单位是张湾区花果街办。

人民南路59号:有缘人家门店前摆摊设点、非机动车乱停放占用盲道,绿化带内地毯乱晾晒;养乃世家门店前非机动车乱停放。权属单位是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责任单位是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人民北路28号:寿康永乐1+1超市门前责任区内有散落烟蒂和废弃物;花坛内有白色垃圾。权属单位是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责任单位是市商务局。

柳林路49号:废旧金属回收门店前杂物乱堆放多处;梨花村农家味道门店旁衣物乱晾晒;未来超市门店前非机动车乱停放、拖把乱晾晒。产权单位是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是市农业农村局。

郧阳路17号:郧阳区疾控中心门前人行道摩托车乱停放;郧阳区疾控中心门前责任区内有多处烟蒂和废弃物。权属单位是郧阳区疾控中心,责任单位是郧阳区卫生健康局。

《通报》要求,针对上述通报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责,督促权属单位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各有关单位要立足常态长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监管,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工作落实落细。市“门前三包”工作专班将对通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将组织新闻媒体予以现场曝光,对连续两次被通报的将列入“门前三包”黄榜在全市通报,对连续三次被通报的将由市五创办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秦楚网 记者  吕鑫)

编辑:陆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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