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金伟忠 王玉萍)一辆车牌号为陕A籍牌号的六型货车利用“大车小标”伎俩,先后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45次,近日在湖北交投鄂西北运营公司上津收费站被抓现行,在充足的事实证据面前,一次性补缴通行费27692.44元。
3月12日下午18时32分,一辆车牌号为陕A籍的六型货车驶入湖北交投鄂西北运营公司所辖G70福银高速十漫路段上津收费站出口6号车道,刷卡后显示该车已被列入“黑名单”车辆。此时,该公司上津站正在现场值勤的收费班长邱某立即向司机说明情况,同时让当班收费员开启备用车道确保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并将此情况上报收费站监控室稽核员。稽核员王某通过“部稽核平台”查询后,发现该车自2021年至今,多次利用“大车小标”的方式,以3型货车登记ETC,以此达到少缴高速通行费的目的。通过对前期行驶记录、已补费记录的比对核查,发现该车共有45次未补缴费用明细,共计金额27692.44元。
在确凿证据面前,司机仍然抱着侥幸心理,对其逃费行为以各种原因推诿狡辩。面对这种情况,现场人员动之以理、晓之以情、明之以法,最终促使该车承认了利用ETC“大车小标”逃缴高速公路通行费的事实,并主动以线上APP方式对逃缴的通行费进行了全额补缴,解除了该车的“黑名单”状态,第一时间恢复了车道现场通行秩序。
据了解,今年以来鄂西北运营公司上津收费站共查处逃费车辆103辆,累计追缴通行费7.8万余元。下一步,该公司将继续加大稽查力度,以决不手软的态度亮出打逃“利剑”,确保高速公路通行费“颗粒归仓”。与此同时,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车主:安装ETC登记车型不实的车辆,请尽快到ETC发行处更改正确车型,“大车小标”逃费伎俩易识破,切勿“以身试法”,被列入“黑名单”,以免得不偿失。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