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在行动|十堰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整治行动

时间:2022-03-15 10:46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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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张陈堰 特约记者 何俊懿  柯贤丽 戢德龙“3·15”来临之际,近期我市消防部门联合市场监督部门持续开展社会类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火灾预防能力和社会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11日上午,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人员来到辖区市场进行检查。在翔安小商品城的一家店铺中,检查人员发现,该店铺中出售的两个批次的灭火器分别存在钢印不明显和生产日期不一致的问题。

检查人员现场对问题进行了记录,并要求商家停止销售这两个批次的灭火器。

14号下午,张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来到悦达路一小区物业,对该小区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处罚事项进行告知。

张湾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吴天昊介绍,对于高层小区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将对单位处于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原来在3月8号,消防部门就在此小区发现,小区消防水泵房的防火门没有生产批号标识、型号规格标识和生产日期标识,为三无消防产品。

防火门通常起到隔烟、隔热和阻止火势蔓延的作用,如果使用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可能无法起到隔烟、隔热和防火阻隔,更容易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据了解,3月10日起至3月31日,消防部门联合市场监督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开展社会类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深入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公众聚集场所、高火灾风险场所等,重点对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水枪、水带等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实地抽检查询消防产品的检测报告,严把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质量关,严肃查处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等违法行为。

编辑:李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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