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王逸雯 通讯员 鲍娓娓)男子出狱后,不思悔改,整日游手好闲,深夜窜至城区的多个小区,不砸车窗也不撬车门,全靠挨个拉车门“碰运气”,发现没落锁的汽车,就钻进去盗窃财物。6月30日,十堰张湾警方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贺某抓获,并为受害人追回被盗财物。
6月22日9时许,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某小区的李先生(化名)正准备驾车外出,拉开车门后却发现车内凌乱,清点后发现后备箱里的5瓶茅台酒不见了,价值15000余元。于是,连忙报警求助。
接警后,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刑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报警人的车辆完好无损,车窗、门锁亦没有被撬痕迹,凭借以往经验,民警迅速做出判断系“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件。
为了尽快查明真相,民警立即调取了周边的视频监控,通过视频追踪及分析研判,发现事发当天凌晨3时许,有1名男子在事发小区附近游荡。在看到停在旁边的车辆后,男子挨个拉车门,半小时后,男子拉开了一辆车的车门,在车内找寻一番后,又打开了车辆后备厢,提着一个袋子,随即乘坐出租车离开了。
经辨认,该男子盗窃的就是受害人李先生的车内物品,最后拿走的那个袋子里很可能放的就是丢失的5瓶茅台,据李先生回忆,案发前一晚,因家中有事,其回家比较匆忙,有可能一时大意忘了锁门,才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通过调查追踪,办案民警迅速开展工作,很快锁定了男子的行动轨迹和逃离路线,最终通过实地走访,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活动范围。
6月28日,在茅箭区某小吃街内,民警将贺某抓获。贺某如实交代,由于最近缺钱,便重操旧业“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发当日凌晨,一番踩点后,他把目标锁定在北京北路某小区,一连拉了好几辆车的车门都没得手,直到遇上一辆越野车。行窃得手后,贺某以12500元的价格将茅台酒销赃,并很快挥霍了赃款。
为了最大限度地挽回受害人的损失,办案民警根据贺某的交代,成功追回了被盗的5瓶茅台酒,闪速高效的破案效率赢得了群众的赞许。
目前,盗窃嫌疑人贺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张湾警方提醒:车子不是保险柜,不要将衣物、钱包、烟酒、手提包等贵重物品放在车里,尤其是挡风玻璃附近、座位上,以及后备厢绝对不要放置物品;停车时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区域,切忌乱停乱放;如果遇到可疑情况,立即拨打110报警,并保护好现场,等待警方处理。
编辑:李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