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喘息服务’,每个月我就可以有两天时间放心地去各医院拿药了,也可以稍微放松一下。”许大爷的儿媳家住凯旋大道,一直在家照料许大爷,“喘息服务”让她感受到轻松。
目前,像许大爷儿媳这样的“喘息者”,城区有50户,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请专业人员去家中照料,或是把老年人接到养老机构照看,给照料老年人的家属一个喘息、休息的机会。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在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试点,首批为50名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护者“喘息服务”。
“这种‘喘息服务’可以真正让我们这些家中有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轻松地喘一口气。”许大爷的儿媳说。
据了解,许大爷今年82岁,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腔梗、髋关节坏损,还伴有轻度痴呆、迷糊,儿子在上班,平时靠儿媳在家照料,而儿媳娘家还有两位老人需要照料,儿媳平时照料得很吃力,压力很大。
城区“喘息服务”试点工作推行后,许大爷家属申请获准了“喘息服务”。
“‘喘息服务’以居民自愿申请为前提,优先保障60周岁及以上具有十堰市城区户籍的优抚对象,包括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计生困难家庭和纯老年人家庭四类重点老年人群,并将服务对象范围适当延伸至普通家庭失能、失智老年人。在服务方式上,采取养老机构短期托养和居家上门照护两种方式进行。”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服务期8个月,以1个月平均服务2天为基数,可分散或集中享受服务,服务总天数不超过16天。在服务费用上,综合考虑市场物价、人工成本等因素,将服务费用定位在150元/人/天。
待服务期满后,实施“政府买单”,由区民政局与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服务量直接进行结算。同时,市民政局根据试点情况,对试点地区进行奖补。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中心城区首批50名老人已经过一系列的申请和公示等程序后,由承接机构完成入户对接,目前进入“喘息服务”实施阶段。(十堰晚报 记者 冰客 通讯员 王海东)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