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向十堰下发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8795万元。
据了解,十堰市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总计35330万元,第一批资金26535万元已于之前下达。此次下达的资金包括天保区国有林管护补助、天保区非国有林管护补助、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造林补助、森林抚育补助、油茶林营造补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等项目补助。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做到建设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确保完成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