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林)日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等5部门发布《十堰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 (2022-2024年)》的通知。明确提出:全面布局下一代汽车产业链,培育壮大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2022至2024年三年时间里,我市力争在全市范围内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2万辆,其中公共领域力争新增2100辆;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合理,满足全市新能源汽车使用需求。
为此,十堰市明确要求:
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市使用财政拨款或部分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应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逐步达到80%(特种用途车辆除外)。
全面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化。2022年起全市新增及更新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80%,并逐年提高5%。
鼓励出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市巡游出租车达到更新年限的,原则上使用新能源汽车,城区巡游出租车继续推广使用充换电一体的新能源汽车。
鼓励其它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全市环卫等市政工程招标采购的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达到80%(特殊用途车辆除外)。加快推进全市主要景区观光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鼓励全市邮政、快递、城市物流等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力争达到80%。
市经信局副局长马力表示,坚持以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以新能源汽车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商业模式创新为载体,综合施策,在公共领域循序渐进加大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通过三年发展,提升十堰新能源汽车发展能级,抢占发展新赛道,加快建成“绿色低碳示范区”。
编辑:李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