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深夜,竹山县文峰乡45岁男子周某(化姓)因酒后驾驶(第三次酒驾)被查获后邀请一女性朋友尚某前来为其代驾。令人想不到的是,他所请代驾亦为酒驾,此为竹山警方在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首起酒驾奇葩“连环案”。
当晚,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小分队冒雨在城区纵横大道开展护航国庆酒驾夜查“零点行动”。23时58分,周某驾驶一小型轿车行至执勤卡点被民警拦下履行检查,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4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周某驾驶证被警方依法暂扣后,提出请来代驾将车开走要求,并电话联系代驾前来开车。次日零时20分许,所请代驾尚某(化姓)驾驶一二轮摩托车来到执勤卡点。依据执法程序要求,民警让尚某出示驾驶证验证驾驶资格,且因其驾驶摩托车前来,并将为朋友代驾小型汽车,于是对其是否涉嫌饮酒驾驶进行检测。
没想到的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当使用酒精快速筛查棒对其初查时,筛查棒瞬间亮起了红光,意味着尚某存在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34mg/100mL,同样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据周某向警方陈述,7日晚6时许就餐时他喝了酒,但喝的不多,没想到时隔6个小时仍达到酒驾标准,还是侥幸惹了祸。后在办案中证实,周某曾于2016年11月2日因酒驾被查处,后又于2018年3月12日因再次酒驾被查处,此次系其第三次酒后驾车“落网”。
目前,该案在依法办理之中。(秦楚网 记者 周仑 通讯员 徐家定 罗本仁)
编辑:李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