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客户端
十堰广播电视台
关于发放2021年第一批在我市城区民营资本控股企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大学生第一年生活津贴的公示
根据《十堰市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十办发〔2021〕17号)《十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流程》(十人才〔2019〕9号)等文件规定,现拟发放2021年第一批在我市城区民营资本控股企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大学生第一年生活津贴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7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19-8116397。
2022年12月7日
编辑:张红艳
育儿补贴地方标准如高于国家基础标准还能领吗?回应来了
“国补”来了!第三批690亿元资金下达
5195000元!2025十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第九批名单公布
共522人!2025年十堰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第九批名单出炉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一回事吗?单位不发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