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吕行)为全面提升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非现场监管执法业务水平,5月24日至26日,由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主办,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协办的2023 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非现场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活动,在十堰拉开帷幕。
来自全省各市(州)、县(区)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负责自动监控管理及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业务骨干,共144人参与了本次培训。
此次培训历时3天,重点解读“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讲解了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异常电子告知与督办机制、自动监测设备标记中的常见问题、解决办法,与国发平台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端和企业服务端、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日常操作管理。
本次培训,还特别针对无人机在非现场监管方式领域的应用,从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到实际应用、安全飞行各方面进行培训。
此次培训旨在提升全省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监管业务水平,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确保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
编辑:吕前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