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好的营商环境是重要软实力,是核心竞争力,十堰作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始终致力于构建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不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十堰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局长说政策》,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市场主体、广大民众关心的政策进行解读。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伟)今天的《局长说政策》,邀请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从土地要素保障、激活土地市场、不动产登记、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解读惠企便民政策。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贺德斌介绍,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狠抓惠企利民政策落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第一、在土地要素保障方面:“快”字当头、应保尽保。
一是全面推行先行用地政策。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国家重大项目、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工程的改扩建项目以及省级能源、交通、水利建设项目中,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因工期紧或受季节影响急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可申请办理先行用地,但规模不得超过用地预审控制规模的30%。
二是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式报批用地时,可根据用地报批组卷进度,分段报批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均在省级人民政府权限内的,可以县(市、区)为单位分段报批用地。
三是畅通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用地“容缺审查”,但容缺要件须在国家、省级审批前补齐。
第二、在激活土地市场方面:立足管用实用、激发活力,出台了房地产市场售前、售后服务“二十条”。
一是科学确定计容面积。公建配套不计容,除人才公寓外,住宅项目配套的社区用房、幼儿园、警务室、人防、养老、地下车位、垃圾中转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不计入容积率。住宅入户花园、阳台按照1/4面积计入容积率。
二是下调竞买保证金比例。新出让土地可按不低于起始价的10%确定竞买保证金,首付50%出让金后,可办理交地、预告登记、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
三是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用于商业、娱乐、办公等用途的,负一负二层给予出让金优惠政策,负三层及以下不收取土地出让金。
四是实施“点状供地”。对符合国家和省明确的乡村休闲旅游、康养、民俗等乡村振兴项目,按照“建多少、转多少、供多少”的原则,进行“点状报批、点状供地”。
第三、在不动产登记方面。
一是在市城区提供上门服务。
二是推出“移动办证进社区服务”,上线“不动产登记系统智能审批”功能,在全市推广应用“电子云签”平台,与法院建立不动产“点对点”执行查控协作机制。
三是开展不动产登记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不动产登记身份视频核验新模式、不动产登记+子女入学、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先行区创建,让群众和企业享受更多登记便利。
四是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方面,突出创新性,推出“三分四制”法,即“证缴分离、证罚分离、证验分离;一票否决制、承诺制、容缺制、并联审批制”。通过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与税费及土地出让金征缴、违建处罚、项目验收分离,同步为群众和企业办理不动产权证。
编辑: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