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十人社职〔2025〕2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员通过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中级职称申报。全市中级职称系统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至9月16日,请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信息,如因申报资料不齐全被退回,请阅读“退回信息”并一次性补正,及时提交。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至9月19日,请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完整提供申报材料,未完成网上申报流程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为进一步做好年度评审工作,现将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个人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用A4纸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1份,递交材料时一并报送。
2.办理破格、平级转评、水平能力测试免试申请的,填写相应表格1份(相关表格可到十堰市人社局网站/新闻动态/专题专栏/职称评定/表格下载处下载),递交材料时一并报送。
3.装订申报材料目录
(1)个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2)。
(2)初级职称证书(外省市职证证书需进行资格确认)、或职业资格证书。
(3)学历、学位、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
(4)事业单位人员提供:《2025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个人聘用合同或聘岗文件、聘用花名册、(“双肩挑”花名册复印件);企业单位人员提供:近四年劳动合同复印件。
(5)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明(十堰市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查询并截图打印查询结果)。
(6)破格、平转、水平能力测试免试审批表。
(7)机关调入、海外引进证明复印件,中央、省驻十堰市单位委托评审函原件,援疆援藏派遣文件复印件。
(8)近4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企业单位没有进行年度考核的,由单位提供年度工作现实表现材料。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作品和成果资料、工程项目资料、论文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本专业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著作和检索著作必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在国际性、全国性、全省、全市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汇编成册;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科研成果需出具检索报告的必须为原件,如EI、SCI、CSCI等)。
(10)个人近四年业务总结一份(主要有工作成绩、成果、学术性研究)。
所有材料依照序号制作目录,装订成一册,封面参考附件3。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上审核单位加盖印章,递交资料时提供原件审核,人社职改部门审核确认后退还原件。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3日
附件: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