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这项人才计划,启动申报!

时间:2025-09-06 08:19 来源:市委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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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十堰市“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双创团队、科技领军人才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符合标准的团队和相关人才快来申报!

统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9月15日

双创团队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不超过5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中高层次人才须占1/3以上。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计划,有合理的专业、年龄结构和长期合作基础,在人才培养、管理、梯队建设等方面有明确的规划、政策和目标。

2.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或属于填补国内技术空白领域、符合我市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一般应拥有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

3.申报项目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填补国内技术空白等目标,应属于“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61020”全链条技术攻关、十堰十大千亿级产业集群等领域,研究成果具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条件,能有效促进我市产业优化升级,并带来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团队依托单位的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条件,能为团队提供充足的科研资金、研发设备等工作保障。

专业条件

市内培养双创团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具有中国国籍(包含港澳台地区),全职在十堰工作。

2.团队带头人学术水平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处于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一般应承担过国家和省重大科研任务,或取得过省级科学技术奖。外聘团队负责人条件参照上述执行,且具有与团队所在单位研发项目相对应的科研工作经历。

3.申报项目应列入单位发展规划,准备启动实施或已启动实施项目时间不超过一年(2024年9月1日以后)。

4.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或入选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楚天英才计划”、市级人才计划且受到资助的团队带头人不得申报。

市外引进双创团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有意全职回堰(来堰)工作,或已在堰工作不超过一年的。海外人才应曾在全球500强企业、国际顶尖科研机构、海外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担任核心技术职务。入选后须全职在十堰内连续工作不少于2年。

2.团队带头人技术开发能力和研发水平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处于优势,一般应主持或牵头实施过工程技术进步、工程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开发出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技术含量高且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或采用现代工程管理方式,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带动所在单位乃至本行业领域高质量发展。

3.拟引进优秀双创团队需依托十堰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进行申报,其团队带头人须在团队路演答辩前全职入职依托单位。

原则上一名团队带头人只能受聘一家单位,一家单位只能申报一个团队项目,已纳入团队项目支持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优先支持

申报项目已在十堰实现成果转化落地、获得风险投资且实际到账500万元以上的,通过资格审定后可直接进入路演答辩环节。

申报方式

2025年新遴选团队项目依托科技型企业以及重点实验室、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按照“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

1.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科经局负责辖区团队推荐申报;驻堰单位、市直单位组建的团队须联合企业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推荐单位要对申报对象初审把关,择优推荐。

2. 申报需提交如下材料:

(1)推荐报告1份。由各地科技部门出具(对项目申报、审核及推荐情况进行说明),包括《团队项目基本信息表》。

(2)十堰市双创团队申报书一式5份,正文与附件合并装订,双面胶装,标注目录,财务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书附电子版(Word格式)。

3. 正式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9月15日前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通知文件及附件详见十堰市科技局官网(http://keji.shiyan.gov.cn/)通知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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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标准的科技领军人才

这样申报

科技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已全职在十堰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2. 恪守学术操守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3. 除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外,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

4. 对已入选市级以上重点人才计划的,不纳入申报范围。

专业条件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领域;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学历);

(3)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省科技进步奖、发明专利、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升级版大类二区及以上、CSCD核心库论文等),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具有较强的科技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4)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1年以上(以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务合同为准)。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企业管理能力和市场运营能力;

(2)所创办企业为在堰科技企业,依法经营,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主营产品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品或高技术领域;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已取得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4)创办企业需在堰注册两年以上,创办五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200万元;创办五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300万元。

3.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学风正派,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能人才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年龄在35周岁以内;

(3)申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人选,应至少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①主持或参与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②研究成果获得过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③具有原创代表性科研成果,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升级版大类二区及以上、CSCD核心库论文),或在临床一线取得重要成果,同行认可度高;④在技术应用、技术转移、技术创新中成效突出,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

(4)申报产业领域的人选,应至少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才能,在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或领先地位,或服务国家、省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业绩突出,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②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综合表彰荣誉,或在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5)在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工作业绩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具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申报方式

科技领军人才遴选按照“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推荐。

1.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科经局负责辖区科技领军人才推荐申报;依托驻堰单位、市直单位的科技领军人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推荐单位要对申报对象初审把关,择优推荐。

2. 申报需提交如下材料:

(1)推荐函。由各地科技部门出具推荐函1份,包含《十堰市科技领军人才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1份;

(2)申报书。申报书一式5份,正文与附件合并装订,标注目录,财务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书附电子版(Word格式)。

3. 正式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9月15日前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具体通知文件及附件详见十堰市科技局官网(http://keji.shiyan.gov.cn/)通知公告栏。

统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委人才办: 0719-8652178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0719-8673016

受理地址:十堰市朝阳北路16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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