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发布警情通报。9月24日15时22分,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在斗门区江湾中路附近路段,有一辆越野车在涉水行驶时激起水流致周边商铺玻璃门损坏。公安局接报后迅速组织调查。
经查,当日下午,驾驶员李某某(男,64岁)在斗门区江湾中路附近路段驾驶一辆越野车在涉水路段来回多次行驶,激起水流致周边商铺玻璃门及部分财物损坏。
目前,李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悔过,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据媒体此前报道,9月24日晚,多名广东市民发帖称,一名司机驾车在珠海斗门井岸街道金湾中路附近涉水行驶,多次往返“玩水造浪”,车辆掀起的水浪冲破了临街多家商铺的卷闸门和玻璃。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