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发布“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第四期典型案例通报,涉及十堰这些小区物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十堰市全力推进“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面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与警示教育作用,现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整治发现的3起正面典型案例和2起反面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请各地以案为鉴,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正面典型案例
1.郧西县天润华庭小区
● 案例基本情况:该小区位于城关镇东营村一组,用地面积10058.36平方米,建筑面积55591.3平方米,共有商品住房332套,已入住320户。小区由郧西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于2010年7月开工建设,2014年7月起陆续有业主入住,物业服务由郧西县佳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经物业集中整治排查,发现该小区存在电梯安全隐患、公共绿化被违规占用、夜间照明不足、地下通道人车混行、公共墙面污损以及物业服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 主要措施及查处情况:一是协同发力,联动增效。根据郧西县“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深化联合执法进小区联动机制,整合县直部门、城关镇、社区及业委会力量,形成治理合力。通过召开业主协商会宣传政策、两次下达违法行为提醒函,并垫资1万元先行维修隐患电梯等措施,为整改工作提供政策指引与资金保障。同时,运用“三方联动”机制召开3次专题会议进行会商研判,确保各责任主体沟通顺畅、协同推进;二是精准施策,重点攻坚。针对不同类型问题分类处置:对电梯安全等紧迫事项,采取应急维修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对环境类问题,组织集中清理与美化提升;对服务不规范问题,联合行业协会开展重点帮扶,指导企业完善制度建设与人员培训。物业服务企业累计投入资金2.5万元,陆续完成绿化恢复、照明增补、人车分流改造、墙面翻新等工程,并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三是发动业主,广泛参与。小区事务关系业主切身利益,积极引导业主主动参与、建言献策,提升治理效能。尤其在电梯维修、占用绿地种菜等整治过程中,通过多次协商会面对面交流,既了解了业主诉求,也解答了相关疑问,为问题顺利解决奠定了坚实基础。
● 群众评价情况:在物业集中整治期间,通过现场交流、信访回访、面对面沟通等途径了解到,多数业主对整治成效表示满意,并希望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依托部门联动、多方协作的机制,持续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完善小区议事机制,妥善解决后续相关问题。
● 工作启示:天润华庭小区的整治实践表明,解决物业领域突出问题需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一方面,要发挥县直部门的引导协调作用,通过政策指导与服务能力培训,为整改创造有利条件;另一方面,应注重激发物业服务企业的内生动力,推动其主动投入改造、提升服务水平。唯有构建部门引导、企业主责、业主参与的良好治理格局,才能实现小区治理的良性循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2.张湾区和昌豪景湾小区
● 案例基本情况:该小区位于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9号,建于2009年,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共有6栋楼、796户居民,物业服务由湖北嘉康物业有限公司提供。小区原有消防设施和监控系统因使用年限较长,普遍存在设备老化、功能滞后、覆盖不全等问题,居民反映强烈。
● 主要措施及查处情况:在张湾区住建局和消防部门指导督促下,小区系统开展消防与安防设施改造,更换消防管道200米,维修消火栓12处,新增灭火器箱45个,更新烟感报警器150个、电气火灾监控装置8套,清理消防通道23处,补充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30处。同步更换高清红外摄像头129台,新增高空抛物专用监控32台,实现关键区域全覆盖,智能安防能力显著提升。同时,张湾区住建局积极联合车城街道、高家湾社区、业委会等单位协同推进整改。物业企业累计投入资金27万余元,系统完成消防与安防升级工程,全面提升小区物防、技防、人防水平。
● 群众评价情况:在张湾区住建局和街道社区组织下,累计开展消防知识讲座5场、应急疏散演练3次,参与居民300余人次。通过加装高空抛物监控并加强宣传教育,居民安全感显著提升,好评率达98%,共建共治氛围日益浓厚。
● 工作启示:本次改造实践表明,通过“主管部门引导、企业主体投入、多方协同参与、智慧技术赋能”的多元共治机制,可有效破解住宅小区安全设施老化难题。该模式实现了安全管理与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为同类住宅小区的综合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3.竹溪县绿谷华悦府小区
● 案例基本情况:在物业集中整治期间,竹溪县房地产服务中心连续接到该小区多名业主投诉,反映该小区缺乏电动车充电设施,导致居民充电不便,并存在电动车上楼充电的安全隐患。此外,物业服务企业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小区1、2栋门口设置栏杆阻拦电动车进入,引发居民强烈不满。
● 主要措施及查处情况: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动车“充电难”“进门难”问题,竹溪县房地产服务中心迅速响应,安排专人赴小区实地调查,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共同商议管理改进方案。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拆除违规设置的栏杆,并加快电动车充电棚建设。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已完成栏杆拆除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督促开发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施工进度。截至目前,已建成充电位30个,初步缓解居民充电难题。后续将结合小区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充电设施布局,合理增建相关设备,最大限度满足业主充电需求。
● 群众评价情况:小区业主对整治工作予以认可,普遍反映:“违规栏杆及时拆除了,楼下就有充电桩可用,既方便充电,又消除了安全隐患,行业主管部门真是为我们办了实事!”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得到显著提升。
● 工作启示:一是坚持快速响应,严格执行“接诉即办”机制,确保问题第一时间介入处理,有效防止矛盾激化;二是压实各方责任,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物业企业、开发建设单位等主体职责,凝聚协同整治合力;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立足长远满足根本需求,同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反面典型案例
1.丹江口市世纪星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装修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倒问题。
丹江口市在物业集中整治期间,丹江口市住建局通过检查发现,由世纪星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的世纪星城小区,存在物业工作人员违规将业主装修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倒,未投放至指定地点。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丹江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世纪星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2.郧西县宏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托管的供销大厦小区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
郧西县在物业集中整治期间,郧西县房地产服务中心联合郧西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住宅小区电梯运行安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郧西宏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服务的供销大厦小区存在未按规定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的安全隐患,影响业主正常出行。郧西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将该线索移交至郧西县市场监管执法大队。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涉事电梯已完成检验,业主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通过本次集中整治,进一步深化了“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机制,通过强化部门协作,构建起“检查—移送—处罚—整改”的管理闭环。结合媒体曝光,有效发挥了警示作用,倒逼物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服务质量,从而推动物业行业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编辑:万林